限制类医疗技术实施备案管理使限制使用的医疗技术不滥用于临床应用
2023/12/20 17:34:19


        事实上,近年来,因聘请外部专家施会诊手术而引发的医患纠纷多起,卫生行政部门也被问责。因此,提醒医院管理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遵循《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这个规定有两个核心点。第一,邀请院外医生会诊和手术,必须是医院对医院的行为,一般是通过两个医疗部门,不能由临床部门或医生私下决定。二、咨询手术的费用一定要经过医院。不能向患者收取医院的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

        尽管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但它仍然是一部约束医师外出会诊行为的官方规章。违反规定的人一定会受到惩罚。基于此,国家建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即禁止技术)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限制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采用该技术的医疗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一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限制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自首次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如果医疗机构计划开发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医疗技术,应提交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必要时可征求省级和国家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未经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医疗技术,特别是限制使用的医疗技术,不得用于临床应用。弘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系统,方便了与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地进行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备案,让医疗机构规范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备案管理。

让数据造就未来

Copyright ©2025 河南弘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1036569号

电话联系
15333832560
固话联系
0371-61687077
电话沟通
固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