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医疗机构迅速适应限制类医疗相关的备案与管理工作
2023/11/1 17:37:41


        目前,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有15项,各省市在此基础上也略有差异。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8年8月13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第1号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用管理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基于此,国家建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即禁止技术)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限制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由决定采用该技术的医疗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要知道的是,医院必须通过备案才可以开展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如无法通过,将直接直接影响相关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使用量。反之,一旦医院通过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同样影响相关企业医疗产品进院、销量。所以,时刻关注哪些医院通过了备案,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全国和省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逐例报送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数据信息。基于此,弘远科技限制类医疗技术省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现有国家、省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业务进行流程再造、协同配合、有效规范,最终形成的统一集成平台,高效的让医疗机构迅速适应限制类医疗相关的备案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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