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和“公开、透明、可监督”的方针,以加强医疗技术事中事后监管为任务,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为目的,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相关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省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确定省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组织对全省医疗技术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医疗技术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的主体,承担着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必须施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相关医疗技术项目的医疗机构,必须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有我委(省中医药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到我委医政处(省中医药局)办理登记手续。放松管制不仅有利于民营医疗机构和自由执业医生,让他们发展适宜的医疗技术,也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客观自我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而弘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系统,方便了与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地进行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备案,让医疗机构规范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