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内容框架
2022/9/1 17:10:00

2020年10月、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先后颁布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启动新一轮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首次确定了全国71个试点城市。这意味着按病种付费方式(DIP),成为与DRG支付方式改革平行推进的主要付费方式。

各试点城市依据当地的医保政策,结合当地医保基金的规模、医疗机构的历史费用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医保支付标准。2021年,71个国家试点城市已全面实现按DIP实际付费,也从实践层面验证了DIP付费普遍适用,可在全国总结推广,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为更多基础条件较为落后的地区提供了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可行性方案。

DIP的病种分组包括主目录和辅助目录,主目录由核心病种和综合病种组成。

1、主目录

主目录是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式”两个维度进行匹配,形成病种组群。病种组合的细化使每个组内的数据特征趋同,最大限度还原临床实际。但在排列中一定会出现长尾现象,即在对病种组合按照所包含的病例数量从大到小进行排列时,一定病例数量以下的病组组合数量很多,如果一并纳入病种组合数量,会影响支付的效率。所以,经过测算,将每个病种组合所含病例数15例作为一个临界值,15例以上的病种组合组成核心病种,15例以下的组成综合病种。

核心病种目录直接计算权重值,用作支付。综合病种组,则再次进行聚类,达到核心病种目录标准后,再计算权重值,用作支付。DIP中主目录的具体分组见下图

2、辅助目录

由于疾病的不确定性,患者的个体差异,医生行为的差异等诸多因素会造成同一疾病的资源消耗不同,以分组单一维度进行分组,会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留出空间,比如交叉互补、组别高套、诱导住院、风险选择、分解住院、抑制需求等,最终使得医保支付难以取得预期成效。

因此,DIP在主目录病种分组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反映疾病严重程度与违规行为监管个性特征的辅助目录。即在统一标准体系下对疾病收治、诊疗行为的过程合规性进行快速识别、科学评价,与主目录关联,对其中对应分级目录的支付费用进行校正,促进对医疗费用的精确预算、精细管理与精准支付。辅助目录是对与主目录权重值出现偏差的一种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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