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接连发布《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两通知,医保付费侧改革之战正式打响。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简称DRGs),起初是一种管理工具,在国外用于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和医保支付,2014年北京市医保局首先引入。之前有很多版本,CHS-DRG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国家试点的标准版本。
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简称DIP)基于大数据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是“中国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如果说DRG还可以作为管理工具来改善医疗质量,那么DIP是纯粹的为医保支付而生的。
两种分组侧重不同
DRG约1000个分组,是把相近疾病或相近操作编为一个组,主要考虑是否伴发并发症或者合并症。
DIP则超过10000个细分组,是依据主要诊断和操作,排列组合地进行分组。 两种分组方式各有侧重 。
比如:ACS中的急性心肌梗死和不稳定型心绞痛,根据做或不做介入治疗,会分成不同的4个DIP组;
DRG分组模式下,不论主要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或是不稳定型心绞痛,可能只会根据是否行介入治疗,而分为2个DRG组。但每个DRG组会考虑患者年龄,是否合并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病等因素,再次分为有无并发症组。
总的来说,DIP分组更贴近临床实际(主要诊断、主要操作),而DRG分组更关注临床细节(并发症、合并症)。
两者支付逻辑不同
DRG依据当年预测总医疗费用,测算当年DRG费率,属于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
DIP则根据每组病种实际的平均费用,测算出病种分值,再乘以结算点数,得出应该支付医疗机构的费用。
DRG付费与DIP付费的基础逻辑是相似的,区别在于支付逻辑。
DRG付费依据“当年预测总医疗费用”,因此,也被业内称为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而DIP付费因排列组合后的病种组特别庞大,所以才叫做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付费”。
两种付费模式,都承载着引导医疗服务由规模扩张型粗狂式发展,向质量效益型精细化发展的转变的重要使命。也是在国家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下,顺应时代潮流,践行“不忘初心”,回归医疗本质的重要改革。